緣起
倘若教育實踐是一門「藝術」而非「技術」,怎樣才能培育出具有教育藝術素養的教師呢?如何轉化「技術理性」到「設計理性」,而成為「反思實踐家」的教育專家?案例分析或案例教學一直是這個將教育從技術層面提升到藝術層面的主要努力方向。
杜威於1904年在全美教育研究協會發表「教育中理論與實踐之關係」,提出作為「專業學院」的教育學院必須正視師資培育的課題,師資培育的問題「跟建築師、工程師、醫師、律師的培養具有同樣性質的問題。」他進一步說我們對教職難以被認為是必須具有特別專業教育的職業,應當感到恥辱和吃驚。同時,他也提出「知性方法(intellectual method)」的師資培育方式,後來卡內基教育基金會的「準備就緒的國家—21世紀的教師」以及全美大學教育學院院長組織的霍姆斯小組的「明日教師」強調:
(教師教育)中應當採用的方法,就是法學院和管理學院得到充分發展,但在教師教育中卻幾乎陌生的案例分析。提示了大量教學問題的案例教育,應該作為講授的主要焦點加以開發。
這樣的理念,並不容易落實,直到Schon(1987)重新提出作為實踐性探究的教育學,強調專家技能的核心在於「創造性技法(artistry)」,這種創造性技法不能用講授和課堂教學方式教導。「創造性技法」不是通過「教授(teaching)」而是通過「訓練(coaching)」獲得。
從Deway到Schon對師資培育專業性的啟發,如何建構教育實踐性的藝術專業導向,是所有師資培育工作者共同的課題,感謝教育部經費的支持,讓本系能夠從這個方向出發,嘗試將這些理念以「案例教學」的方式,帶入特殊教育師資培育的領域,也希望藉此機會,以此網頁為國內案例教學在師資培育上的研究與教學做個溝通與交流的橋樑,讓所有的努力成為看見與對話的源頭。